工业园区照明设计应先按生产、物流、交通、停车、装卸和公共安全划分功能区,再确定各区域的评价指标。把整个园区套用同一照度或同一种灯具,容易造成暗区、眩光和无效能耗。

设计资料应包括总平面、建筑高度、道路宽度、灯杆和回路、作业时间、监控点位、特殊环境与适用标准。具体照度和应急要求应以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及设计文件为准。

按功能区建立照明任务

分别定义厂房作业面、仓库通道、道路路面、堆场装卸面、停车与门卫出入口的视觉任务。

  • 标注人员、车辆和叉车路线
  • 区分持续与间歇作业
  • 识别防爆、洁净、低温和潮湿区域

把几何和环境变成设计输入

安装高度、道路宽度、货架、设备遮挡、反射率和维护条件共同决定布灯。

  • 记录现有灯位与回路
  • 确认目标照度和均匀度
  • 核对眩光、显色、防护和应急要求

按区域组合产品与配光

高棚、线性三防、道路截光、投光和太阳能产品各自承担不同任务。

  • 厂房比较工矿灯配光
  • 道路核对杆高杆距
  • 堆场组合窄中宽投光
  • 低峰区域配置感应或调光

用样区和测量闭环

施工前可选择典型区域验证,完工后在代表性测点检查照度、均匀度、功率和控制。

  • 保存布灯与瞄准记录
  • 核对监控画面和边界溢出光
  • 建立维护和能耗基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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